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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选

日期:2014-10-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4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4】6147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2013年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7702e6cf8b2e46ce8265080814c28d4b.shtml)。

    二、选派专业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四、选派规模

    全国计划选拔25人/年。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选、中德双方评审、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

    1.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以确定是否为其提供后续在德期间的奖学金资助。

    2.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

    3.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健康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200欧元/月科研补助。

    ㈡国内经费

    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并满足如下相应条件。

    ㈠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㈡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函,邀请函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㈢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㈣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组成5-7人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由留学基金委和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联合面试,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拟最早派出时间2015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十、申报事宜

    ㈠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和《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人员名单》(可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两人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㈡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16日(星期日)在线填写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 给中国人的奖学金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㈢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林大学公派留学项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3.《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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