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正文
科研工作

科研工作

【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新型智库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6-05-19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16〕38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吉林省委、省政府以及我校关于加快吉林省高校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部署,把握智库发展规律,促进智库成果转化,特设立“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新型智库专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综合优势,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国家和我省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高层次的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咨询,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提升我校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研究领域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增强我校在吉林省乃至国家发展中的贡献度。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课题类型为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者均可申报。

  2.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 申请人必须依据课题指南原题申报(附件1)。

  4. 已承担“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专项课题除外)。

  四、研究期限及成果形式

  1. 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

  2. 成果形式为咨询报告,须至少有2项成果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C类及其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

  所有成果须标注“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五、课题立项及管理

  1.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2. 课题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课题管理。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3份。

  2. 申报老师于5月31日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3)送到439刘劭睿处。

  联系电话:85167091

  电子邮箱:1009932563@qq.com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

     3.申报一览表

http://oa.jlu.edu.cn/cache/20165/show236378.html

 

文件下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