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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领取已毕业本科学生遗留档案的通知

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吉教学〔2018〕30)号文件精神,学校不再具备管理毕业生档案的资质。学生工作部近期已对毕业学生的遗留档案进行整理,目前仍有部分档案留存在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请艺术学院遗留档案的毕业生的毕业生到校办理档案转交手续,以免延误其评级评职等事宜,请及时将档案转至具备资质的人事管理部门存档。

联系人:李英

地 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4学生事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