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房间钥匙管理是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岗位安全的基础保证之一,为规范其管理,经艺术学院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学院制定以下房间钥匙管理规定:
1、学院安全管理员保管学院 的总防火钥匙(一般情况不能使用,只有学校、学院的特殊、紧急情况下才可使用),具体管理全院相关工作。
2、系主任或副主任保管1套本系所有房间的钥匙,并根据学生在课余时间对实验室(工作室)的需求情况、实验室(工作室)内的条件、物品安全等因素,酌情决定是否配给教师或班长1把钥匙,要求班级自我管理,同时明确其责任。房间的安全责任人由指导教师担任。
3、实验中心管理员保管1套所有实验室(工作室,不包含办公室)的备用钥匙。
4、如果钥匙丢失属于个人原因造成,一律由个人赔偿;未经学院办公室允许,任何教职工、学生不得破坏房间门、更换锁具。
5、为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案件责任,房间钥匙未经学院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配置。
6、以上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