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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4
关于开展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5-4 15:26:22 字号:   

校教字〔2016〕 23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评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学校将于2016年5月,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自评的目的

校内自评以帮助教学单位查找问题,认识不足,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整改提高为根本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学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立自我评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评估体系。

二、自评的指导思想

一个坚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两个突出: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

三个强化: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三、自评的考察重点

校内自评工作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重点强调教学过程管理,强调质量监督评价,强调质量持续改进。重点考察“五个度”:

1.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2.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3.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

4.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5.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参评单位的范围

(一)各学院

对学院的校内自评分为四组:

第一组: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公共外交学院、管理学院

第二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第三组: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四组: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

(二)公共基础教学单位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数学教学中心、公共物理教学中心、公共化学教学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公共体育教学中心

五、校内自评的程序

(一)各学院

1.学院汇报(30分钟)

学院参会人员包括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教学委员会主任、院级督导员、教学秘书、其他人员学院自定。

各学院以PPT形式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评建工作汇报(时间5分钟以内)

汇报迎评促建以来,学院做的具体评建工作。

第二部分:教学工作汇报(时间10分钟左右)

紧密围绕审核评估范围,按照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特色等七个审核项目,高度凝炼总结学院教学工作。

第三部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时间15分钟以上)

围绕审核项目一至六个方面,逐一查找具体问题,系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这部分为专家考察的重点。

2.专家提问(20分钟)

3.实地考查(100分钟)

查阅管理文件、教学档案,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

4.专家反馈(60分钟)

(1)专家组会议(20分钟)。

(2)专家组反馈意见(40分钟)。

 

(二)公共基础教学单位

1.集中汇报(每个单位20分钟)

各单位以PPT形式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评建工作汇报

第二部分:教学工作汇报

围绕审核评估范围,按照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学习效果、质量保障等六个方面,高度凝炼总结教学工作。

第三部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时间10分钟以上)

围绕上述六个方面,逐一查找具体问题,系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这部分为专家考察的重点。

2.专家就自评报告及汇报内容提问(每个单位5分钟)

3.专家分组现场考查并反馈意见

六、自评工作的安排

1.成立自评专家组。为促进学院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原则上每个学院院长作为专家组组长参评其它学院一次。专家组成员6-8人,由教学名师、教学委员会委员、校院两级督导员、知名专家教授等组成。

2.召开专家组会议。5月5日-10日召开专家组会议,下发专家评审材料,研讨自评工作。

3.自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七、自评工作相关要求

1.第一组和第二组的参评学院,通知本学院院长于5月9日上午8:30到东荣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参加专家组会议。其它专家组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每个学院推荐一名熟悉教学和评估工作的教授,作为学校自评备选专家,将专家姓名、专业、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于5月5日前发送至zlpgk@jlu.edu.cn。

3.每个学院将自评会议的会议室详细地点(见附件2),于5月5日前发送至zlpgk@jlu.edu.cn。

4.准备的相关评估材料。

(1)《自评报告》一式10份,支撑材料一式5份,供专家现场考查时审阅。

(2)另准备学院教师名单1份,近一学年所有课程清单1份,近三学年毕业论文题目清单1份。

5.相关问题咨询:教务处郝彦辉,电话:85166358,13756551357;质量评估科联系人:李美花,电话:85153819。

 

附件:1.校内自评时间表

2.各单位上报信息表

 

吉林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2016年5月4日


     附件
  1. 校内自评时间表.doc
  2. 各单位上报信息表.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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