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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首批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4-08
关于开展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首批立项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4-7 15:09:27 字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中长期发展纲要(2010-2020)》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保证我校本科教材建设的正常进行。切实做好我校 “十三五”期间教材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吉林大学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首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编选并重、新编修订结合、发挥优势学科、突出学科特色、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实践,理顺教材选用与教材编写的关系;鼓励修订、锤炼精品,合理规划编写和修订新教材。

2.新编教材应体现教材的新颖性和鲜明特色,重点支持能够满足本科专业特定需要的课程、按照国际化水准改造的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专业导论课程及全校通识教育课程的新编教材。原则上新编教材依托的讲义应在本科教学中连续使用两年以上。

3.申报教材必须在2018年6月底前出版。第二批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预定2018年4月开展。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的教材必须符合本科教材选用方案(见《吉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试行)》中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2.申报选题的主编应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对教学改革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丰硕教学成果。“十二五”规划立项教材项目未完成者不能申报;主编两种及其以上教材的必须在完成前一种教材编写后才可申报立项 。

3.新编教材要反映当代科技、文化的最新成就,教学改革力度较大,在内容和体系上具有明显的特色。申报新编教材必须附有课程完整讲义。

4.对于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出版使用2年(2014年3月前出版)以上的教材,可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三、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

申报选题主编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两份。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修订教材需附现有教材及出版社选题、发行等证明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申报时间

学院将申报教材进行汇总,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刘成荫,电子邮箱:chengyin@jlu.edu.cn

学校对申报的教材选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教学委员会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学校对立项教材不负责教材资助出版事宜。

四、相关政策

1.学校对批准立项的教材给予经费资助。新编教材每项2-3万元,修订教材每项1万元。

2.教材立项后学校根据教材签订出版合同的情况先期拨付给部分经费,待教材出版结题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并落实相关政策。

3.教材出版后按照本科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统计教学工作量并发放津贴。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2.吉林大学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

3.《吉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试行)》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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