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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根据我校公有周转住房的申请情况,学校决定于2015年12月10日下午1:30,在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南区商贸楼311室)进行第二批选房工作,参加范围为报名的博士和硕士毕业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名单中的人员准时参加。
若申请人不能到场,需被委托人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为选房。
特此通知。
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