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发〔2020〕261号)、《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期管理及考核晋升实施细则》(校发〔2020〕263号)、《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服务保障实施细则》(校发〔2020〕264号)以及《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期刊目录》《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重大科研成果奖励目录》《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期刊目录》《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重大科研成果奖励目录》《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培养业绩考核结果运用(本科教学)》《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等文件要求,按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0〕288号)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介绍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立“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自然科学学科设立“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合称为“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
二、岗位类型
1.卓越教授A岗:长聘岗位,聘至入选者退休。
2.卓越教授B岗:准长聘岗位,进入长聘阶段的,聘至退休。
3.领军教授A岗:准聘岗位,超过《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中规定的年龄上限后不符合晋升标准的,聘任至领军教授B岗。
4.领军教授B岗:准长聘岗位,进入长聘阶段的,聘至退休。
5.英才教授岗位:准聘岗位,最长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不再聘任。
6.青年学者岗位:准聘岗位,一个聘期,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不再聘任。
三、申报基本条件
1.面向对象:学校全职在岗教师。
2.职务要求:申报卓越教授、领军教授、英才教授岗位申应具有教授职务,申报青年学者岗位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职务。
3.年龄要求:申报青年学者岗位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教师不超过40周岁(男: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2周岁(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学科教师不超过35周岁(男: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7周岁(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报领军教授A岗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聘任至55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聘任至5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申报渠道类型
1.“人才选聘”渠道可申报卓越教授A岗、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A岗、领军教授B岗和英才教授岗位。
2.“业绩选聘”渠道可申报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B岗、英才教授岗位和青年学者岗位。
3.“人才遴选”渠道可申报英才教授岗位。
4. “业绩遴选”限额渠道,可通过《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中“第十条”描述的四种途径申报相应岗位。
(上述渠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渠道详细说明》)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中层单位申报辅导(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三天)
中层单位须在10月19日至21日之间完成本单位“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的申报辅导工作,梳理汇总疑难问题,以电话形式致电85166067/13504472994登记,或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handanao@jlu.edu.cn。
(二)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答疑(2020年10月22日)
答疑时间: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9:00
答疑地点:中心校区鼎新图书馆四楼多功能报告厅
(三)个人申报(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9日,十一天)
操作方法:申报人登录吉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操作手册》《附件3: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系统操作视频》。
1.符合聘任参考条件及聘任参考标准具体指标的,可通过“人才选聘”或“业绩选聘”或“人才遴选”渠道自愿【就高择一】岗位申报。
2.不符合聘任参考条件及聘任参考标准具体指标的,经所在中层单位限额推荐后,获取遴选申报码,可通过“业绩遴选”渠道申报相应岗位。
(四)中层单位真实性审查及综合鉴定(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5日,七天)
操作方法:
1.中层单位申报材料审查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报人申报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2.中层单位召开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做综合鉴定,提出推荐意见。
3.中层单位党政负责人(院长/所长,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审核操作。
4.中层单位逐一填写《附件4: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审批表(申报人:xxx)》,汇总填写《附件5: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推荐汇总名单(xx学院)》。
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含申报人申报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handanao@jlu.edu.cn(注:申报材料请务必规范命名为:xxx申报书、xxx佐证材料、xx学院推荐材料)
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中层单位党委公章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07室)。
联系人:韩丹翱
联系电话:85166067/13504472994
(五)资格审核(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0日,五天)
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申报人在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意识形态、学术准则与诚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规范、违法违纪行为、综合治理与国家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GF等方面进行把关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六)业绩复核及评价(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5日,五天)
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或《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或《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或《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对申报人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水平、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复核及评价。
(七)校外同行评议(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6日,预估,一个月以上)
评议对象范围:
1.“业绩选聘”渠道中,仅符合《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中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申报人员。
2.“人才遴选”渠道申报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3.“业绩遴选”限额渠道(特殊业绩贡献申报)人员,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中“第十条”描述的遴选途径第3点。
4.“业绩遴选”限额渠道(跨学科申报)人员,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中“第十条”描述的遴选途径第4点。
(八)校内专家评审(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预估,五天)
评审对象范围:
1.“业绩选聘”渠道中,仅符合《吉林大学“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科研业绩参考标准》中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申报人员。
2. “人才遴选”渠道申报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3.“业绩遴选”限额渠道所有申报人员(延长成果年限申报、越级申报、特殊贡献申报、跨学科申报)。
(九)学校会议审议(第一批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五天)(第二批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十天)
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整理相关意见,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十)拟聘人选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岗位聘任
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学校按相应层次岗位对拟聘人员予以聘任。
六、业绩遴选渠道限额分配说明
(一)遴选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法
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发〔2020〕262号)中“第十条”。
(二)遴选名额分配指标
各中层单位遴选名额分配指标详见《附件6: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业绩遴选渠道(限额申报)推荐名额指标》
(三)首年遴选名额分配
各中层单位首年推荐遴选人员限额不超过5年遴选总额的60%。其中,院长(所长)有权优先独立行使推荐权,优先推荐1名遴选渠道申报人员,同时为本单位遴选推荐人员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等方面做信誉担保。
(四)遴选渠道申报方法
各中层单位向人才工作办公室领取首年遴选申报码,确定首年限额推荐人选,发放遴选申报码后,申报人方可登录申报系统申报业绩遴选渠道。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同时符合科研业绩参考标准和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的,可按要求自愿【就高择一】岗位申报,建议优先申报人才培养业绩渠道(参照《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或《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
2.原“匡亚明/唐敖庆”特聘教授和“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可申请英才教授岗位,按选聘程序聘任。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可申请英才教授岗位,按遴选程序聘任。(不占用本单位遴选申报名额)
4.准聘长聘系列教师须进入长聘阶段方可申请相应人才岗位。
5.通过业绩遴选渠道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其他渠道申报资格。
6.“双肩挑”申报人员(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党委)须经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所在的中层单位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核,填写申报单位为某某中层单位党委。
7.本次聘任关于“年龄、入职年限、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按2019年12月31日计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业绩成果可自愿选择在本次申报工作中使用或在聘期结束后参加聘期总结考核中使用,仅限用一次(即:如有业绩成果在本次申报中使用,在聘期考核中不能二次使用)。
8.对于校外引进人才和在校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申报人,首聘期考核标准按聘任标准执行(同档考核)。
9.在校工作时间满5年的申报人,各项业绩须以吉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责任单位;校外引进人才和在校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申报人,未入职期间的各项业绩不限第一署名单位或责任单位,须自行提供相关单位佐证材料。
10.进入国家级人才称号会评阶段的申报人,通过人才选聘渠道申报卓越教授B岗和领军教授B岗的,需提供进入会评阶段佐证材料(以国家相关部委正式会评通知为准)。
11.待遇兑现起始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其中,原“匡亚明/唐敖庆特聘教授”、原“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如在本次聘为英才教授岗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就高选择年薪制(新标准)或年岗贴制(原标准),待遇兑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聘期(五年),续聘期薪酬待遇统一参照按新标准执行。
12. 根据《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0〕288号 )有关规定,卓越教授A岗和领军教授A岗中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含学校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薪酬待遇按照校内标准由学校负责发放(不含业绩津贴),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薪酬基础上进行配套支持。
13.通过《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 )引进的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非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可通过人才选聘渠道申报卓越教授B岗、领军教授B岗。
14.本次人才岗位聘任工作仅限“校内增选”人员,“校外引进”人员暂不接受申报。目前尚未实施准聘长聘制度的相关中层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或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实际情况,从卓越教授、领军教授、英才教授、青年学者中选择岗位,参照选聘或遴选程序,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急需人才,一事一议。
15.学校计划于2021年3月启动第二批聘任工作,待遇兑现自2021年1月1日算起,新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及进入会评阶段人员待遇兑现自正式文件印发的下个月开始计算。
八、异议受理
“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管理过程中涉及个人权益维护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保障本次人才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申报过程中,涉及异议或举报等问题,除相关中层单位受理之外,可以以实名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1.纪委办公室(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及违法违纪方面)
2.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方面)
3.发展规划处(学术准则与诚信方面)
4.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方面)
5.教务处(本科教育教学方面)
6.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规范方面)
7.人才工作办公室(国家级人才有关问题)
8.保卫处(综合治理与国家安全方面)
9.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方面)
10.先进技术研究院(GF项目、专利及获奖方面)
九、其他
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队伍总体建设工作,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统筹协调。岗位聘任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层单位应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把好拟聘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学术关。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一)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电话:85167650
(二)相关业务咨询
1.人才选聘、人才遴选、业绩遴选(特殊贡献申报)渠道相关业务请咨询:
韩丹翱(联系电话:85166067/13504472994)
蒋 磊(联系电话:89888982)
2.“匡亚明学者”科研业绩参考标准相关业务请咨询:
于晓海(联系电话:85167056)
庞原鹏(联系电话:85168697)
3.“唐敖庆学者”科研业绩参考标准相关业务请咨询:
胡家瑜(联系电话:85168635)
温庆波(联系电话:85167024)
4.“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本科教学)相关业务请咨询:
刘成萌(联系电话:85166422)
金祥雷(联系电话:85166259/85167210)
5.“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培养业绩参考标准(研究生指导)相关业务请咨询:
苏 明(联系电话:85166261)
孙曙光(联系电话:85167679)
附件1: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渠道详细说明
附件2: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操作手册
附件3: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申报系统操作视频
附件4: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5: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推荐汇总名单
附件6:吉林大学“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业绩遴选渠道(限额申报)推荐名额指标
附件7:模板《申报人xxx:佐证材料》
纪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社会科学处
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先进技术研究院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