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管理运行效率,学校2021年度营养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实行总量控制,宏观管理。学校已将核算后的经费拨至学院。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发放方案如下:
一、营养保健津贴
(一)发放原则
营养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及等级参照《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放方式
按照2021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的人员名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学校拨付款额,制定本发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以酬金方式发放。
二、劳动保护用品
(一)发放原则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参照《吉林大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放方式
按照2021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人员名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学校拨付款额,制定发放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由学院购买,以实物方式发放。
三、本方案现予以公示,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10月12日下班前与行政办联系。联系电话:8516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