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发 〔2021〕34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推免办法、名额分配、拟推免学生名单等重要事项。成员如下:
组 长:类维顺
副组长:朱廷丽 杜大龙
成 员:曲珩 王月颖 吴向东 王昌和 张舸 宁馨锐
2.学院成立推免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
组 长:黄蕾
成 员:田野 马聪 姜洪 孔文青(19级本科学生)
二、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批准下达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总名额,在考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兼顾各专业整体发展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常规推荐名额分配。各专业名额分配具体为:
绘画专业7人
音乐表演专业4人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人
产品设计专业2人
环境设计专业2人
三、推荐条件
1.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申请常规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申请常规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常规推荐的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条件由校团委另行发布;“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推荐条件以国防科技大学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22年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准,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工作安排
1.9月13日前,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确定参加考核的130%人选。
2.9月16日前,学院组织遴选常规推免生,学院按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最终名单并报送学校。学院推免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推免生名单分为拟推荐学生名单+备选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9月23日,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已审核通过的推荐生注册及网上支付功能,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4.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六、有关要求
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将学生本科阶段的综合排名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根据本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