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6〕8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进一步繁荣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提升我校教师争取国家级重大项目竞争力,提高面向国家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开展预研究的水平,社会科学处本年度继续设立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深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鼓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资助类别
1. 重大课题培育项目分为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两种资助类别,项目设立选题方向(见附件1),投标者可参考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 重大课题培育项目本年度共计划立项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5-8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3. 每位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4. 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 申报人填报《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时,项目类别选择“种子基金项目”。
2. 社会科学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
3. 拟资助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立项。
五、成果鉴定和结项要求
重大培育项目研究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负责人应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重点保障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以课题核心内容作为研究的主攻方向,组织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科学谋划、集中力量,对课题进行持续性研究。
应用研究类别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基础研究类别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得超过4年。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依托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同时提交与原计划研究成果形式相符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社会科学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成果进行鉴定。如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考核,直接结项:
1. 代表性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的广泛认可;
2. 咨询报告类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明确肯定性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3. 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获得立项。
六、报送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教师于2017年1月3日15:00前将本人的《申请书》电子版及纸版一式7份、申报一览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萃文楼439办公室。
联系人:刘劭睿
联系电话:85167091
电子邮箱:1009932563@qq.com
附件:1. 201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选题方向
2.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3. 201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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