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研究按计划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提交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结项材料和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结项工作
1.结项范围:2014年立项的重大课题培育项目(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项课题)(见附件1)。
2.结项条件: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项目成果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其中至少有2项成果符合《吉林大学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获准立项。
3.结项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交一套项目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须装订成册)。以第二种方式结项的项目只填写《结项验收审批书》,不用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二、重大课题培育项目进展报告
1.报告范围:2015年立项的重大课题培育项目(附件1)。
2.报告内容: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意见建议;研究成果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下一步研究计划;经费执行情况。
3.报告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3)一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老师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439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劭睿
联系电话:85167091
电子邮箱:1009932563@qq.com
附件:1.2014-2015年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
3.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展报告
http://hssra.jlu.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