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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6-06-13
 根据《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为发展教育科学理论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重大教育问题,重大教育政策研制、实施、检测评估,教育理论体系建设,区域教育综合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开展。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6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在研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3.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 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各一式3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注意事项”等进行填写。

  2. 请各申报老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15点前将本人《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萃文楼439办公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劭睿

  联系电话:85167091

  电子邮箱:1009932563@qq.com

    

  附件:1.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

     2.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5.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08)

http://hssra.jlu.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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