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开展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专项项目、人文学科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重大课题培育专项设课题指南,申报人按课题指南申报。其他类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进行申报,但自主选题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3.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4. 已经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5. 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二、项目具体要求
(一)重大课题培育专项项目
1. 资助范围
重大课题培育专项项目是为资助我校教师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而设立的培育项目。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精神,开展重大现实与理论问题研究,本年度设立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项课题。
本年度部分重大课题培育专项项目为委托课题,其余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项目设立课题指南,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 资助规模
计划立项9项,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
3. 具体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课题指南
(1) 环保指标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改革;
(2) 私权的一般理论与我国私权制度体系创新;
(3) 中国特色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理论阐释与推进路径研究;
(4) 公益性私权的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