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1〕2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1年度长春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市社会科学院)定向课题招标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聚焦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立项重点
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 2021年度定向课题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十三届十次会议精神,以长春市“四大板块”“两大基地”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进行全方位多领域调查研究,解读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招标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3类。重点课题立项5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立项15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立项10项,无经费资助。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注明所申报课题的类型(重点、一般、自助)。
四、选题指南
本年度招标项目,由在长社科界专家学者及我市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研究方向,经筛选整合后形成20个题目,通过《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发布,项目申报人可参照拟定具体的课题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拟定课题题目。项目最终的确立,原则上以所列题目为主,自拟课题题目的申报项目,只进行少量立项;同时自拟的题目不能申报重点课题,只能申报一般课题和自助类课题。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的成果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其中重点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各结项成果随同提交3500千字的内容提要。
2.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的研究时限(含完成报告编写),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应于2021年11月末之前提交结项报告和结项申请等相关材料。
六、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可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课题负责人仅限一人,必须切实承担课题研究并负责课题实施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人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但以成员身份可进行多项申报。
2.项目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须详细阅读《长春市社科联(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长春市社科联(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指南》、《投标书》等文件。《投标书》应严格遵循“填表说明”和栏目提示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项目申报和结项成果中,如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对申报人做出撤销立项、通报批评等处理,并记入不良科研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投标本招标项目。
七、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7日下班前将投标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指南》
2.《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投标书》
3.《长春市社科联(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4.2021年长春市社科联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