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艺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艺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申报。
1、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于10月6日下午15点前交至萃文楼345学生工作办公室。
2、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于10月6日下午1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inhoou@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
3、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刘潇老师0431-8516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