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1号)和学院《艺术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申报。
1、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1份,于10月7日下午15点前交至萃文楼345学生工作办公室。
2、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7日下午1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inhoou@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号。
3、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刘潇老师0431-8516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