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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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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申报《第四届“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3-05 点击数: 来源:

现将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下发的长会联字【2019】4号文件关于印发《第四届“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原文转发,有意申报者按《第四届“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于3月6日(星期三)15:00前将纸质版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1份、500字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3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报送至行政办,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备注姓名发至zhaoguangwei@jlu.edu.cn.上报材料不全或逾期上报将不予参评。

注意:审批表请务必参照填表说明填写,请勿改变格式,请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上报所需证明材料,请参照填表说明中上报,证明材料电子版为原件电子版照片(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拍摄印章、字迹等要清楚)。

 

联系人:赵光伟、赵冰玉  

联系电话:85167091  

                          2019年3月5日

 

 

 

第四届“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春市职工技能大赛提升推进暨“长春工匠”培养选树五年规划(2016—2020年)》(长会联字[2016]4号),长春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四届“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工匠精神为引领,以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为目标,选树一批执着专注、严谨踏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于攻坚克难、勇于创新超越的“长春工匠”,为推动长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加快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命名表彰人数

拟命名第四届“长春工匠”100名(之前已评委工匠的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表彰时间

3月至4月中旬,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4月下旬进行命名表彰。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聚焦基层、一线、操作岗位的职工群体,不受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推荐人选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服务、技术研发等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践行工匠精神。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爱岗敬业、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取得优异工作业绩,被公众和业界广泛认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吉林省政府特殊津贴”、“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或被授予“长白山技能名师”称号的;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在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拥有较高的技艺技能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吉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被行业推荐参加世界或国家技能大赛、获得吉林省一类大赛前十名、获得长春市职工技能大赛前五名的;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工作中的疑难和实际问题,积极通过“名师带徒”、“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载体向青年职工传授技艺、传承精神,帮助和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双师型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参评,必须是在一线从事专业技能教学指导实践工作的

4.做出突出贡献。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地位,为企业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提高效率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重要成果,并能在群众性技能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

上述未涵盖的其他技术、技能等方面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以及具有其他技术专长者。

(三)推荐评选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推荐程序的规范性。

单位推荐。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层层推荐选拔,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工委)筛选审核后,向市总工会申报推荐。

社团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按照选树条件,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拔尖人才。

个人自荐。个人可通过单位工会、所在辖区工会及相关社会团体自荐报名。

(四)审核办法

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市总审定、社会公示四个环节进行。

资格审核。所有推荐人选,由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专家评审。市总工会将建立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推荐人选的把关、评审工作;

市总审定。由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讨论确定第四届“长春工匠”拟命名人选;

社会公示。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被实名举报在评审资格条件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候选人,一经查实,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奖励办法

总工会授予“长春工匠”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一次性奖金。

、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长春工匠发掘推荐、选拔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择优推荐,为“长春工匠培养选树提供优秀人才支撑,使“长春工匠”的评选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各级工会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网络、展览、讲座等多元手段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的技能水平、创新成果和创新成效,不断激发职工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城市的创新力和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正能量。市总工会将充分运用各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效应,加大对“长春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的宣传。

)各工会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并于3月13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工作部

)请各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附  件:第四届“长春工匠”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

 

长春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