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0-08-21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艺术学院【2020】6号

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认识,抓好基础工作

全院师生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要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动态;要建立健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的队伍和处理机制,及时、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院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三、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组织 

长:类维顺 黄蕾

副组长:李春华 曲珩 王丽伟 石鹏翔 修远

员:张舸、王昌和、王月颖、朱廷丽、王芳、赵光伟、张磊、王璨、徐海龙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本院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学院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处理一般程序

(一)现场应急处理

1.在场值班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控制现场、隔离当事者、疏导人群。

2.立即向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经过、损伤情况;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即打电话通知学院辅导员老师,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2)学院报送。学院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校领导报告,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

五、突发事件分类处理

()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刻拨打“119”、“110”。

3.先以灭火器灭火,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配合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腹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迅速与校医院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学院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暴力伤害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校保卫处。

2)视情况报警

3)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及学校领导。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凡师生中出现群体性不良身体反应,或与社会流行病疫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师生所在班级、宿舍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运动会、各种集会、集体活动)或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现学生伤害、丢失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情况严重的需立即上报学校。

()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并呼叫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或学院负责人。

2.有关情况获悉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

4.领导小组应协助保卫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师生擅自离校后,相关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或学院领导报告。

2.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应及时将情况向保卫部门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3.搜集相关信息,协助家长或家属查找下落。

六、附则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津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