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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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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22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6-22 9:38:31 字号:   

校教字[2016] 57 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评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学校将于7月份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自评目的

检查第一轮校内自评的整改效果,促进各教学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推动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质量监控与评价,实现教学的持续改进。

二、自评检查内容

1.通过听取学院工作汇报,检查评建工作成效和教学工作成果与特色;

2.通过审阅学院自评报告,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

3.现场考察自评报告的原始支撑材料、试卷和毕业论文的整改情况等。

三、参评单位分组

对学院的第二轮校内自评分为三组:

第一组:(3个学部共14个学院)

人文学部: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理学部: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地学部: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二组:(2个学部共12个学院)

社科学部: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公共外交学院、管理学院

工学部: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三组:(3个学部共12个学院)

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

农学部:动物医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四、自评程序及内容

(一)各学院集中汇报

1.学院汇报(30分钟)

各学院以PPT形式进行工作汇报,汇报体例及要求如下:

汇报分为七个部分:一、定位与目标;二、师资队伍;三、教学资源;四、培养过程;五、学生发展;六、质量保障;七、教学特色。

一至六个部分汇报内容包括:1.工作总结;2.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专家对自评报告及汇报内容提出质询意见。(10分钟)

(二)现场评审打分

1.评审项目。教学工作汇报40分,自评报告40分。

2.学院互评。每个学院1名代表,原则上由教学副院长负责评分。各教学单位只对组内其它学部所属学院的工作汇报和自评报告进行评分。学院互评分数占50%。

3.专家评分。专家5-7人,专家评分占50%。

(三)专家现场考察

专家分组现场考察支撑材料、试卷和毕业论文等。现场考察占20分,采用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级制,优为18分,良为16分,中为14分,合格12分,不合格为0分。

(四)自评结果

汇总自评成绩,在学部内排序,公布自评结果。

五、自评工作安排

(一)集中汇报安排

第一组:7月11日,地点:东荣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第二组:7月13日,地点:东荣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第三组:7月15日,地点:东荣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每组一天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现场考察安排

7月18日,上午: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下午: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7月18日,上午:经济学院、商学院;下午:法学院、行政学院、公共外交学院

7月18日,上午:数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下午:物理学院、化学学院

7月19日,上午: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下午: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7月19日,上午:地球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下午: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建设工程学院

7月19日,上午:动物医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下午:植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7月20日,上午: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下午:软件学院、通信工程学院

7月20日,上午: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院;下午: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

每天考察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参会人员:相关校领导,校级督学员,评审专家,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副书记、教学秘书,教务处和校区教务办相关负责人。

2.大组内各学院集中进行汇报,原则上由各教学单位的院长汇报,汇报顺序于当天8:00抽签确定。

3.为促进各教学单位间的交流和学习,各学院的参会人员必须全天参加汇报当日的评审会议,其它时间的评审会议自愿参加。

4.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

(1)PPT电子文件于汇报当天8:00到会场现场拷贝。

(2)《自评报告》一式25份,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纸质版于汇报当天8:00前送至会场,电子版于集中汇报前一天发送至zlpgk@jlu.edu.cn。

5.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30分钟以内,25分钟响铃提醒。

6.评审会议将制作参会人员桌签,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参会日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应该参会的人员如不能参加会议,请注明缺席原因。

7.相关问题咨询:教务处郝彦辉,电话:85166358,13756551357;质量评估科,电话:85153819。

 

 

吉林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2016年6月22日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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