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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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5-12-2 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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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5]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教学效果佳的教学与学术骨干。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持续在全校范围内实施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计划。现将《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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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
校教字[2015]62号
为深入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教学效果佳的教学与学术骨干。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计划,将分批派遣优秀中青年教师在国内其他高校进行教学进修,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研究能力。
一、选派原则
(一)以符合本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发展需要为前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在国内教学进修。
(二)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紧密结合我校教学建设的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派。
二、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派出”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计划”每年度资助1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高校进行教学进修。资助类型如下:
(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学院派出进修项目(由学院、教师自行联系进修院校)
资助经费内容包括进修费(具体费用额度按进修高校规定执行)、往返旅费(一学期进修一次往返旅费、一学年进修两次往返旅费)、住宿费(无差旅补助)。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教师个人承担。
短期进修:一学期,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万元;
长期进修:一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四、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一学年
2.学院派出进修项目:一学期、一学年
五、进修单位
进修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地区的高水平大学进行研修。
六、选派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职称不限。
(二)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课程建设需要推荐相关教师进修。
(三)具有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和课题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和课题研究,申请人应依托教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修计划将与其紧密结合。
(四)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双语教学大赛、微课教学比赛中获奖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曾享受学校资助国内教学进修的教师,回校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内教学进修。
七、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制定研修计划。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学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最后审定,审定的各项目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进修要求
(一)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以完成专业建设所需的重点课程进修、教学考察以及教学交流等项目为目标。
(二)了解所进修大学本专业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三)主修2门以上课程,深入课堂教学中学习、研究,回校后推进本专业相关课程建设。
(四)进修教师回校后需将《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考核鉴定表》、学习材料上交教务处教学培训科存档。并在学院或全校范围以教学工作坊、报告会等形式与广大教师交流、汇报。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