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职工:
为落实《吉林省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6号)、《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和《吉林大学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发放的通知》(校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5年9月30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以及 2015年以前退休,尚未领取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退休职工。
二、发放标准:
已参加省医保的退休职工,由学校发放奖励费1500元,省医保局发放奖励费500元(另行通知);未参加省医保的退休职工,年底由学校发放奖励费2000元。
三、具体要求:
1.填写《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一式两份。
2.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各一份。
3. 审批表获取方式:退休职工到本人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领取,或见附件(可自行打印)。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
1.2015年10月10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交到本人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
2.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收取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资料交至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3. 2015年10月31日拟发放奖励费名单公示一周。
4.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于2015年12月份工资中体现。
联系人:林茜
联系电话: 85168791
附件:
1.《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
2.《吉林大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企业后勤用表)
计划生育办公室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离退休工作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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