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区、南湖校区关于1516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5-12-30 15:41:08 点击:182
中心校区、南湖校区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现将中心校区、南湖校区15161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校级督学员组成巡视组,按教学楼分别到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
萃文楼、外语楼:孟繁英、刘树仁、刘兵、夏滨、张强
经信教学楼:赵国相、杨德胜、何岩、贾立、吴致桥
第三教学楼:王志学、张锡坤、王瑞、王彦飞、鲍旭炜
逸夫教学楼:池晶、杨桦、李新宇、邹振宇、曾媛
李四光教学楼:高淑贞、刘冬宇 、王守佳、吴运涛、李治国
南湖校区:杨树勋、唐洪学、金祥雷、郝彦辉
二、为严抓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管理,坚持不懈抓好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做出如下补充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风考风教育,并落实到每位监考教师和参考学生。
监考人员做到认真宣读考场纪律、清理考场、核对考生证件、清查学生实到人数与试卷数量是否相符等;监考过程中不看报纸、不打手机、不打瞌睡、不聚堆闲聊,不向认识学生暗示答案等。
对学生的教育主要是遵纪、诚信教育。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教育,让学生知晓违纪、作弊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及其危害。同时,要对学生讲明不可以将手机作为计时工具带入考场,消除考试违纪动机。
2、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监考人员的落实和管理。既要保证人数,同时要保证按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位置。无故缺席,按教学事故处理。
3、按照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要求,期末考试期间,各单位要加强试题、试卷的保密工作,并规范出题、审题、试题印刷、校对、分装等过程的管理;考试结束后,要加强试卷装订、保管、阅卷、核分、成绩登录等环节的管理,保证不出现任何疏漏和问题。
4、对于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后,监考教师要即时在《考场记录》中写清有关情节,并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学生当场在纪录单上签字,监考教师也必须同时签字,对情节予以确认。学院教学秘书将《考场记录》和《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原件以及物证等材料上交教务处,复印件院内留存。
5、考试周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组成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带队的学院巡视组。
考场无小事。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请各教学单位及校区巡视组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