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2016年赴国内高校教学进修的通知
教学培训科 发表于2015-12-04 08:44:08 点击:163
校教字[2015]79号
校内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2016年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教学进修计划”,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报名条件
1.
学院以符合本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发展需要为前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申报的教师需填写《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审批表》,每个学院限报1名教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择优推荐。
2.
申报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校级教改项目,获得《吉林大学新任课教师教学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双语教学大赛、微课教学比赛中获奖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
二、选派规模与资助经费
1.
选派规模:2016年拟资助10—15名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高校进行教学进修(每个学部资助1—2名),由学院或教师个人联系进修院校。
2.
资助经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教师进修期间进修费、往返旅费、住宿费等进行资助,短期进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长期进修不超过3万元,超出部分由所在学院或教师个人承担。进修期间生活费由教师本人自理。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
短期进修:资助期限为6个月
2.
长期进修:资助期限为12个月
四、教学进修相关要求
1.
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以完成专业建设所需的重点课程进修、教学考察以及教学交流等项目为目标。
2.
了解所进修大学本专业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3.
主修2门以上课程,深入课堂教学中学习、研究,回校后推进本专业相关课程建设。
4.
进修教师回校后需将《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考核鉴定表》、学习材料、进修报告上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并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助安排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做“教学进修成果报告会”,与广大教师交流、汇报。完成以上内容后,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履行报销手续。
咨询电话:85168996 联系人:姚岚 张强
附件:1.《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审批表》
2.
《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
3.
《吉林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教学进修考核鉴定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