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本(专)科教学管理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5-11-26 14:05:31 点击:119
校教字〔
2015
〕
76
号
校内各单位: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我校本
(
专
)
科教学水平,促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请各教学单位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严肃教学工作纪律。
各教学单位要以迎接
2016
年审核性评估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对照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高年级课程学生到课率较低、调串课频繁、教师私自找他人代课、期末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工作不严谨等问题,查找不足,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12]4
号
)
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定(相关管理文件见附件),共同维护教学工作的严肃和公正。
附件:
1.
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办法(试行)(校教字
[2003]17
号)
2.
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发
[2003]95
号)
3.
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校发[2007]45号)
4.
吉林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校教字
[2006]97
号修订)
5.
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
校教字〔
2006
〕
10
号,
2011
年修订)
6.
吉林大学本
(
专
)
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
[2015]140
号)
7.
吉林大学本
(
专
)
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校发
[2015]141
号)
教务处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