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转发关于上报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6-03-07 点击数: 来源:

关于上报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社处   提交时间:2016-3-7 15:04:25 字号:大 中 小  
校人字[2016]5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国内进修审批与管理工作,请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本单位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

一、国内进修类型

1.长期进修:国内访问学者

2.短期进修: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研讨班、网络培训等

二、国内进修主办单位

1.国务院所属部委

2.各部委直属院校及科研单位

3.教育部下属机构

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下属各学会、国内其他知名学会

5.国家体育总局及其下属各运动管理中心

三、申请人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身心健康。

5.承担与所进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教学任务。

四、相关经费

学校在全校国内进修名额和师资培养经费额度内,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情况确定每个单位的资助名额。资助类型分为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每项国内进修原则上同一中层单位仅资助一人,未在当年上报计划内的国内进修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各临床医院的资助标准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学校师资培养经费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派出及报销程序

1.参加国内进修的教师在派出前需将《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和进修通知复印件交到行政楼820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审核后派出。

2.进修教师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3.进修结束后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习研讨或报告会,相关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凭发票、正式进修通知、结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培训总结、学习研讨或报告会以及对本学科、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一并交到师资培养科,办理报销手续。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前交到行政楼820室师资培养科,并将电子版发送到quyuji@jlu.edu.cn。

联系人:曲裕吉   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3月7日

     附件
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表.xls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

文件下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