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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

日期:2015-04-16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
拔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社处   提交时间:2015-4-15 14:16:07 字号:   

                                            校人字〔2015〕80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亚【2015】9021号)以及我处2015年1月19日“校内通知”公布《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部分上半年项目人员选拔准备工作的通知》(http://oa.jlu.edu.cn/cache/20151/show217994.html)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目的

    为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服务国家外交新战略和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15年留学基金委将重点选派充实外语非同通用语种专业和国际区域问题特别是“一路一带”相关国家研究的在校生和在职人员出国研修、学习。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㈠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㈡访问学者:3-12个月

    ㈢博士后研究:3-24个月

    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㈤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㈧本科生:48—60个月

    ㈨本科生插班生:3—12个月

    三、选派范围

    ㈠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员

    1.被推荐人应为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的研究人员,拟作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读博士生。

    2.在职人员应带课题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

    ㈡外语类人员

    本项目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被推荐人如系高校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可申请赴国外访问或攻读学位。

    如是我校在校学生申报,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职能处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处等)。

    四、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选、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五、选派规模

    全国2015年计划选拔1050人。

    六、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者,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WSK外语培训费或考务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在职教师的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相应身份类别选派办法、申请互换奖学金还应符合互换奖学金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require/list.asp)、《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并满足如下相应条件。

    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

    ㈡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者应已获外方正式邀请函。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组成5-7人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

    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㈦留学人员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十、日程安排

    如申请纳入与有关亚、非国家政府奖学金的人员将于4月16日(星期四)请前上报以下要求的所有材料。如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按照以下日程安排执行。

    ㈠4月15日(星期三)——4月20日(星期一),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

    ㈡4月21日(星期二)——4月22日(星期三),各基层、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㈢4月23日(星期四),中层单位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报送材料,材料包括《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中层单位负责人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外语考试证明及邀请函的复印件。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uyuji@jlu.edu.cn)。

    ㈣4月24日(星期五)——28日(星期二),按项目要求审查申报资格,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㈤4月29日(星期三)——5月3日(星期日),拟推荐人员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并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学生类项目填报学生类表,上交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无误后,在网上正式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拟推荐人员将打印出的相关表格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再由中层单位负责人代替学校在《意见表》中手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格式发至指定邮箱(word文档文件名为“XXX学院/中心、所XXX同志单位推荐意见”)。

    ㈥5月4日(星期一),由被推荐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及其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十一、有关说明

    ㈠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规划,学校将继续加强青年教师的海外研修工作。请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指派同行专家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课题及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㈡申请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员的,请在《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及《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的“备注”栏内注明相关名称。

    ㈢请各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各中层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如学校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其所在中层单位也将减少下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推荐限额。

    ㈣“职称证书”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领取。

    ㈤提交《留学申请表》及网报扫描证明材料须,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负责在职教师申报,在校学生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㈦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研究生项目允许在职人员申报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项目,须到我处备案。同时填写《吉林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申请表》;具体情况请咨询研究生院。

    ㈧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相应出国项目的要求参加外语测试或培训,并将成绩单原件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备案;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2015年11月以后)。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外语成绩合格的人选。

    ㈨留学基金委加大目标管理,因此我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请申报教师在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中“拟申请留学人员申报表”时与项目录取派出后的填写“留学回国总结”研修计划相结合,并向所在学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学总结,考核期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㈩确定的推荐人通过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5月10日。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网络开通时间的后半程,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组织上报材料,尤其是“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调整,请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提交正式材料。

    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林大学公派留学项目”QQ群(群号:255701515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1.联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2.联系单位:研究生院管理处学籍管理与公派出国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5室)

      联 系 人:董墨

      联系电话:85166341

  

      附件:1.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3.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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