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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设计类 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日期:2021-05-13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及《关于2020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校教字〔2021〕43号),学院设计系拟开展2020设计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

组长:类维顺

成员:杜大龙 张舸 王昌和 王月颖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

2.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黄蕾

成员:曲珩 杜大龙 李娇 田野 马聪

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意愿与成绩排名相结合确定专业方向。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第一学期的专业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方向。

2.按原专业招生计划与教学资源相结合确定额数。2020设计类专业在籍学生人数60人,按照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原高考录取计划比例,兼顾现有学院实验室和教师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分配各专业/方向额数。

3.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保障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课程成绩公正准确。

、专业分流计划

2020设计学参加专业分流学生60人,其中:

1.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60人,各专业方向分配额数如下:

1)环境设计专业20人;

2)产品设计专业20人;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人。

、考核及录取办法

1.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按第学期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名。

2.学生按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及申报时间,结合个人志愿和成绩排名,自愿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过期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未提交志愿和空白志愿将按服从调剂处理

3.根据学生所报志愿顺序及成绩排名,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择优录取,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

、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20215月15日,学院公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20216中旬,召开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工作说明会;

3.20216下旬,学院按照学生的第一学期专业课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

4.20216下旬学生按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和成绩排名,自愿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过期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空白志愿将按服从调剂处理;

5.20217月上旬,根据各专业方向限定的额数、学生排名、学生志愿,确定学生分流专业/方向,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其他说明

1.本细则中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学院2020设计类本科专业在籍学生,不含其他各年级降级到2020级学生;

2.降级到2020级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将自动分配到降级之前的专业/方向;

3.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办老师(85167092 tanghuanyu@jlu.edu.cn);争议处置问题,请提交给纪委委员杜院长85167090 353018953@qq.com )。



         艺术学院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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