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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艺术学院设计类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专业分流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4-04-15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2023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本次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附件1和年度《专业分流计划》附件2予以公示,艺术学院设计类2023级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工作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