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根据《艺术学院设计类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艺术学院设计类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现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4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具实名向本科教学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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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zhouziping@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