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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6-16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2014年正式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主要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创作、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创作,大型舞台剧须是2012年12月以后拟创作演出或已完成创作演出的大型剧目和作品;小型剧(节)目须是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2.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领域创作人才资助。

    3.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体现代表性、导向性、示范性,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切实可行,具有较高社会价值和文化含量的传播、交流与推广活动。

    4.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摄影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二、资助重点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是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原创剧目和作品,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将资助60部左右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300部左右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验收合格后,从获得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评审出10个左右重点资助项目;从获得资助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评审出30个左右重点资助项目,择优滚动资助,组织传播交流。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是45岁(1969年6月以后出生)以下,推出创作新人,激发创作活力,体现艺术创新和探索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2014年度资助500名左右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其作品验收合格后,由本基金资助出版作品集,从获得资助的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中,评审出50名左右重点资助对象,择优滚动资助,组织展览,择优收藏。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是盘活、整合、推动艺术存量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深度共享,推动艺术与社会、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民众相融合的公益性项目。2014年度将资助40个左右优秀舞台艺术项目、40个左右优秀艺术展览项目在国内的传播、交流与推广;资助10个左右体现国家艺术水准、讲好“中国故事”的“走出去”项目,在国外的传播、交流与推广;资助体现导向性、示范性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艺术活动;资助一批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小型多样的传播、交流与推广项目。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是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青年艺术人才和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

    三、资助额度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资助额度为60万元至500万元,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的奖励额度为不超过20万元。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不超过10万元。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根据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活动内容、规模大小、社会效益、成本投入等,专家评审确定项目的资助额度。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由专家评审确定。

    四、资助方式

    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方式分为三类 :一是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二是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三是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根据不同艺术品种的创作规律,国家艺术基金将拨付资助总额的30%作为创作生产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编导、音乐等核心环节;正式首演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总额的30%;该剧目和作品完成规定的演出场次后拨付资助余额。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项目资助主要为优秀奖励资助,用于作品修改提高、音像出版、传播交流推广。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拨付资助总额的50%;项目完成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余额。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按照双方签订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执行拨付。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一次性向项目承担机构拨付资助经费。

    五、申报要求及办法

    1. 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含《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要点阐释》),更进一步的信息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查询。

    2.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中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只受理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中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受理个人申报。

    3.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教师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注册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平台, 申报前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等文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网上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建议申报教师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4. 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的,每类项目限报1项。请有该类项目申报意向的教师填写《大型剧-机构申报表》(附件2)、《小型剧-机构申报表》(附件3),打印后于2014年7月1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学校同意上报后,申报教师再网上申报。

    5.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教师须于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科学处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网上申报。

    6. 请申报教师于2014年7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并打印正式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4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申报教师网上提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马 赫

    联系电话: 85155451

    电子邮箱: hma@jlu.edu.cn

 

    附件:1.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相关材料

          2. 大型剧-机构申报表

          3. 小型剧-机构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请各位有意申报的教师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文件送到教科研办公室441,电子版发送至8529371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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