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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05-17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本年度工作计划,省社科联决定启动2018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议,遵循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吉林省“五大发展”战略及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基本原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研究的问题包括: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前瞻性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今年还推出相关专题研究。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委托课题。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授权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立项数量为5项,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2. 招标课题。以省社科联所列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分别提出,经筛选整合后推出;同时,除极特殊需要外,本年度一般不立自选课题。招标课题总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项,每项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或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6个月;招标课题一般为3-5个月。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项课题。在研的省社科联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书、活页(附件2,均为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批准后方可调整。

   2.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 课题评审分为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阶段。其中,委托课题实行书面评审;招标课题实行现场答辩评审。

   5. 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请各位申报教师于5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本人所有申报材料送交439办公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67266

电子邮箱: pengjing@jlu.edu.cn

省社科联联系人:孙利艳、孟八一、孙莹、高彦怡
  联系电话:89629645,84639400

附件:1.2018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课题

       指南

         2.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

       申报书及活页

         3.吉林大学2018年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        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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