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1.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按照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进行5个排名分组。
2.“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比重为90%。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设计一、二、三,绘画四、五、六,音乐班分7个班级进行分组,具体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各部分权重比为1:3:3:3。
4.“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
二、工作时间安排
1.3月18日—3月19日
(1)发布评选通知,公布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净加减分政策和组评小组成员名单。
(2)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测评”模块,设置互评分组、指定组评小组组长,设置排名分组。
2.3月20日—3月26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经组评小组召开会议确认后,由组评小组组长录入系统。
(3)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录入系统。
系统关闭时间为3月26日晚23点59分。
3.3月27日—3月30日
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系统关闭时间为3月30日晚23点59分。
4.3月31日—4月5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5日晚23点59分。
5.4月6日—4月12日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拟获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提交,提交结果的截止时间为4月12日晚23点59分。
(4)学院在网站、毕业年级学生群等公示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单项奖学金公示时,明确拟获具体奖项名称。
三、相关说明
1.艺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名单以附件形式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或者建议发送至邮箱liuxiao0107@jlu.edu.cn。
2.在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相关评奖评优通知在学院网站和艺术学院2017级微信群中发布,要求全体毕业生务必根据学校、学院要求及时查看通知,按时参加系统操作,提交材料,反馈意见,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操作失误,后果自负。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疑义,请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魏老师85167093
电子邮箱:liuxiao0107@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