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吉教学〔2018〕30)号文件精神,学校不再具备管理毕业生档案的资质。学生工作部近期已对毕业学生的遗留档案进行整理,目前仍有部分档案留存在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请艺术学院遗留档案的毕业生的毕业生到校办理档案转交手续,以免延误其评级评职等事宜,请及时将档案转至具备资质的人事管理部门存档。
联系人:李英
地 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4学生事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