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特长和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学生争先创优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5级、2016级、2017级在学习、团学工作、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等方面中表现优异学生和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以《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http://art.jlu.edu.cn/info/1010/4980.htm相关规定为准,单项奖学金选条件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http://art.jlu.edu.cn/info/1010/4979.htm
相关规定为准。
三、材料上报
9月29日(星期六)下午4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萃文楼347)。逾期不接受申报,请不要更改申请表格样式。
四、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名额和各年级申报情况,统一评选。按照学生工作部要求,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组织评审。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已获评“校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得在学院再次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或“院优秀学生干部”。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磊老师、刘潇老师电话:85167093。邮件:zhanglei2014@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