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经学生本人系统申报,学院评定小组评定,现公示艺术学院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动态调整认定结果,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联系电话85167093。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