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选,拟推荐以下学生为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2021级设计系贺旭豪
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167093。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