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在优秀学生中选聘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助理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选,拟确定以下学生为学院2024年度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助理拟聘人员:
2021级 绘画系 汤畅
2021级 设计系 李新闯
2021级 设计系 杨国炜
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至3月10日,如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167093。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