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0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2024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四、优先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4.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工作表现突出者。
五、评审组织
成立艺术学院2024届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指标体系的制定、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评审会议应有2/3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赞成票数须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1/2方可通过。
六、考核办法
总分100分(如有成绩并列,以学业考核质量高者优先)。
(一)学业考核(总分60分,需提供相关有效原件证明)
论文:满分15分,要求第一作者。级别包括国家级核心期刊、省级专业类期刊及省级综合类期刊。
比赛展演:满分20分,第一作者有效。级别包括国家级、省级专业。
科研项目:满分15分,除导师排名顺序第一有效。级别包括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科研项目。
发明专利:满分10分,专利负责人有效。级别包括: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二)综合活动考评(总分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原件证明)
包括院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文化活动等。
(三)表彰及荣誉称号(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原件证明)
包括院级以上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
(四)综合表现(总分30分)
包括研究生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团队意识等德育方面的综合表现,由主管院长、副书记、研究生秘书集体评定。
七、成果有效期
成果截止时间为入学以来至2024年4月30日。
八、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按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生人数的10%计算,候选人总数为4人,各专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固定分配给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各1个名额;剩余1个名额,由艺术学院2024届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系得分第2名的同学中评议产生。
5月6日16:00前,参加评选的同学将《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成果一览表》纸版和佐证材料原件交到萃文楼438室;填写要求:《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成果一览表》和佐证材料需一一对应,不提供佐证材料的成果不予认定;每一项成果只能在《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成果一览表》填写一次,不可以在多个考核项目里重复填写;佐证材料需按照出现在一览表里的顺序,有序排序整理好。
5月6日16:00前,参加评选的同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荣誉称号管理—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栏进行申报。
5月7日-5月9日,评审委员会根据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和考核办法核定分数,按照各专业获奖名额确定获奖人选;当出现相同分数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选。
5月9日-5月11日,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公示拟获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不少于3日。
5月11日下班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九、本“细则”由艺术学院2024届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学业考核、综合活动、表彰及荣誉称号的级别由艺术学院2024届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