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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4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评定工作通知

日期:2024-05-08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5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我院2024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本科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尊敬师长、爱校荣校,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四、参评优秀毕业生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

(二)师生认可度高,工作表现突出,曾获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于核心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于一般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

(四)参加《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中相应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吉林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鉴定,且项目结题鉴定为优秀,完成人应为前两名;或取得发明专利,完成人应为前三名。

(五)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六)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社会力量,无私奉献、服务社会,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或良好社会反响。

五、评审组织

成立艺术学院2024届本科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指标体系的制定、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六、成果有效期

成果截止时间为入学以来至2024年5月8日。

七、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按应届毕业本科生学生人数的5%计算,候选人总数为9人,各专业优秀毕业本科生名额如下:

专业

名额

设计

3人

美术

3人

音乐表演

3人

5月8日至5月23日为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初评阶段,学院根据《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各学院评选指标分配表》(附件2)中评选指标开展初评工作。

5月9日16:00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参加评选的同学将《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纸版交到萃文楼345办公室。

5月10日-5月13日,各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或线下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当出现相同分数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选。

5月14日-5月23日,拟获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工部。学院在网站、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公示拟获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

八、本“细则”由艺术学院2024届本科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学业考核、综合活动、表彰及荣誉称号的级别由艺术学院2024届本科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