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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党建工作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职责

日期:2024-06-04 点击数: 来源:

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党委书记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一、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领导各党支部开展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经常检查指导各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听取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

三、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谈心活动,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善于发现积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予以正确疏导。

四、检查督促党委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经常与党委委员和学院行政部门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群团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负责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

七、协助院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八、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宣传工作。

九、搞好党委班子建设,抓好党委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十、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党委委员职责

党委委员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一、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对党员进行思想、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三、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教育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

四、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五、协助党委书记了解掌握青年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负责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和培养积极分子的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意见。

六、倾听统战对象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解决他们的问题。